最近几天她经常在屋子里跑步,只要阿森一出去,她就会沿着墙壁跑成一个圈,或是专拣对角跑,跑成一条直线,一跑就是半个多小时。有时候一天会跑上两次,直跑得浑身大汗淋漓,两条腿神经质地打颤,站不稳,稍不当心就有可能摔倒。但她并非存心折磨自己,她知道不这样不行,她必须运动,必须保持充沛的体能。好在这间屋子蛮大的,几乎可在里面打篮球。她跑的时候总把楼板震得闷声响,但楼下没人,楼下要是住着人就好了。她知道楼下没人是因为她曾经用凳子使劲夯击楼板,试图引起别人注意,可就是没有一个人上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门给从外面锁上了,她无法打开。窗户也钉死了,她试图撬开,可根本就撬不动。窗外是忙碌的苏州河,尽管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也仍能听见那些船只的马达声。她停下来的时候,气喘吁吁走到窗前,望着窗外的苏州河和对岸那一排排高低不等的楼宇,目光几近呆滞。
每次站到窗前,她就会油然生出许多绝望和悲哀。看不见窗下的行人,要不她肯定会尝试向陌生的行人求救。电话机倒是有一部,她起初怀疑他把电话线拔掉了,他没拔,她心想他怎么会愚蠢到这个地步呢?但她错了,他不在家的时候她拎起话筒,方知这台电话机已欠费多日,早被停用。他如果有钱的话怎么会连电话费也付不起呢?
她觉得从一开始就上了他的当,他还说给她10万块钱呢,她信以为真,跟着他来到这座废弃的仓库里,不想一到这儿就被囚禁住,再也别想出去。她觉得自己太幼稚了,他预先没给钱而她居然会听信花言巧语跟着上这儿来。结果到现在她一分钱没拿到不算,竟还给他囚禁了起来。她痛恨,心想要是不听吉米的话就好了。吉米被一个台湾老板包了,过得很富足,就劝她,她便动了心,不成想却一下跌入魔窟。
她在最初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就觉得有些怪,她看见这屋子里空荡荡的,面积大得吓人。他告诉她这儿原先是一座仓库,始建于19世纪20年代,是一名荷兰商人为屯运货物建造的。这就是说还是殖民地时期的产物。她知道在苏州河边上有许多类似的仓库,但他并没告诉她自己是如何住进来的。上海这座城市寸土寸金,一家三口要能拥有四五十平方米的房子都显得弥足金贵,而他居然一个人住着这么多面积,真不可思议。
这座仓库共分为上下两层,他住在上面这一层。到底是仓库,它的楼层特别高,站这二层楼上就如平常站在三四层上一样。只是这么个空旷的屋子给他住着太可惜了。他在屋子中央摆了一张床,其他地方都塞着这样那样的东西,比如破自行车、满是污垢的油桶、一些像是学生用的桌椅、空啤酒瓶,还有一些旧沙发旧家具等等。
他每天都变着法子折磨她。她要是表现出无法抑制的恶心,他就会说,你装什么正经!她知道反抗是没有用的,反抗只会遭致一顿毒打。她必须聪明些,必须想办法逃跑。
苏州河对岸的行人渐渐多起来,她知道又是下班时间。一天又这么无望地过去了。她不再望着窗外的苏州河,而是双手抱臂,走到床前静静地坐下。
她饿了,从她步入这间屋子起,一天就只能吃上两顿,能不饿吗?他早上起来就离开屋子,要到中午才回来,顺便给她捎回一份盒饭,然后他就又会出去,直到天快断黑再回来,也顺便给她捎回一份盒饭。盒饭的量总是那么少。而且有时他会在外面待上一整天,不知是忘了还是怎么,中午没给她送饭,不管她饿得有多难受,也不管她是死是活。
他叫她整天赤裸着,不准穿衣服。她在绝望的时候曾经想过杀他,趁他熟睡之际杀死他,屋子里有几块方砖,她想等他夜里睡着了就用砖头砸他,把他砸死。但这只是最后的打算,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走此下策。她想尽量找找其他办法,说不定不那样也行。
她刚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就听见有人上楼了。她知道肯定是他,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往这楼上走。再说那登上楼梯的脚步声很沉,这跟他的块头有关,据她估计他至少在一米八五以上,长得很结实。
门开了,他走了进来,把门关上,并且不忘重新锁好。他手里提着一只塑料袋,她知道那是给她带回的盒饭。锁好门,他朝她走过来,两眼紧盯着她,她不由一阵战栗。她怕他,但竭力掩饰着,不让他看出来。他把装有盒饭的塑料袋扔在一张破沙发上,说:“你怎么穿着衣服?”
“傍晚气温下降了,有些冷。”她说。
“瞎说,这大热天的哪会冷呢,快脱掉。”
她迟疑了片刻,但还是乖乖地脱去衣服。
“我跟你一再说过,在屋里不准穿衣服。”他用威胁的口吻说道。
她没吱声,而是走到沙发那儿,从塑料袋中取出盒饭,那饭菜已是冰凉,她无声地吃着。他也不和她说话,不一会儿他朝水池那儿走去。他在冲澡。他的衣服都堆在一张凳子上,她注意到那串钥匙还吊在皮带上,他以前总把那串钥匙卸下来藏好,防止她拿了去开门跑掉,今天不知是忘了还是怎么,竟然明晃晃地放在她眼皮底下。冲完澡,他坐在床上边抽烟边看电视。电视机摆在两张方凳拼起的平台上。他看的是东方电视台的新闻节目。“这新闻真没看头,”他说,“怎么老是报道苏州河的治污工程?谁爱看这些?”
“那你还是看碟片吧,别看新闻了。”她嘴里包着饭说道。
“上海的新闻就没广州那边好看。”他说过他有个哥们待在广州,混得很好,他曾经去过几回。
“要我帮你装上碟片吗?”
“那你快点。”
她放下盒饭,找出一盘黄碟,打开DVD的仓门放了进去。“这一盘看过了。”他说。她便又找出一盘,重新放。他收集了许多黄碟,东西方的都有,每天他至少要看上一盘。
“你快点吃呀。”他催道。
“好的。”她一边赶紧往嘴里扒饭一边温顺地回答。等她刚把饭扒完,他就说:“我已经等不及了,快来吧。”她于是走到水池那儿用凉水简单地冲了下澡,就爬到床上,在他身边躺下。
“你今天可真乖,”他说,“要是能一直这样乖,我就不揍你。”
“我哪一天不乖了?”她娇嗔道。
“我没说错,你以前要也这么乖的话,我怎么会揍你呢?”
“那是因为我还没适应嘛。”她又假装娇滴滴地说道。
“这么说你现在已经适应了?”
“你说呢。”
“这样就好,”他一边恣意抚摸她一边说道。“这样我以后就不会再揍你了,我会待你很好……”
外面的天已黑了下来,路灯早就亮了。他关掉电视,说:“现在你该讲故事给我听了。”
他叫她每天晚上讲一个故事给他听,讲她和其他男人的事,还要求讲得绘声绘色,特别是不能落下一些重要的细节。她为难,“可我仅有的几个故事都已经讲过了,你还叫我讲什么呢?”他很不耐烦地甩了她一巴掌,说:“少废话,快讲。”她于是按照他的兴趣信口瞎编。她已经编了许多,编得很拙劣,只要用心听就会听出破绽,她缺乏编故事的能力。然而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
不得已她只好又生编硬造了一个,他这才放过她。
听完故事,他慢慢地睡着了。他有个习惯,总喜欢早睡早起,经常天一亮他就赶紧起床出去,像是赶什么任务。她不知道他在外面具体干些什么,听吉米说他以前在外高桥港区做过货车司机,当然那是以前的事,据吉米猜测他现在很可能在一个地下赌场做事。为此吉米相信他很有钱,吉米是出于好意才介绍她认识的,不料好心办成坏事。她觉得还是应该怪自己,她只能恨自己,她要是不贪钱就不会被他包养,也就不会囚禁在这儿出不去。一想到钱的事,她的表情就很苦涩,两行眼泪潸潸流下。
她睡不着。窗户上没挂窗帘,路灯的光线渗透进来,整个屋子给照得满目亮堂,这也是她难以入睡的一个原因。他打起了呼噜,她扭过头瞅了瞅他。她已经不止一次起念在他熟睡之际杀他,可临了又都放弃了,心想要是一下没杀死他,她可就再也别想活着出去。
也是在他直打呼噜的时候,她偷偷下床找过钥匙,几乎找遍了可以藏匿的角角落落,奇怪的是怎么也找不到。他会藏到哪儿去呢?后来她终于发现他把那串钥匙藏在一只铁箱里,再把锁铁箱子的钥匙给压在凉席下面,压在身下,如此一来她就无论如何也别想拿到,而他则可以放心地呼呼大睡。她绝望过。然而今天不知为什么他没把钥匙藏起来,他忘了?还是故意这样的?她瞥了一眼那串挂在皮带上的钥匙,在路灯光线的照射下,那串钥匙是如此锃亮如此醒目。他肯定是忘了。今天无疑是个难得的机会。不过她又担心他是故意摆在那儿的,以便试探她会不会逃跑。有这可能。
但她想试试,不试一下太可惜了。即使他是故意摆在那儿引她的,她也要设法试一试。毕竟他已经睡着了,在一个劲地打呼噜,她相信他绝不是在假睡,她能够感觉出。然而万一给他发现了呢?如此一想她又非常害怕,就决定过一会再说,等他睡得很沉了,再伺机行事。他翻了下身,不再打呼噜了,她心想我差点上了他的当,他真的没有睡着。他在用手拍打蚊子,她犯疑,搞不清他究竟是没睡着还是给蚊子叮醒的。她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引起他怀疑。
后来他又打起了呼噜,她敢肯定他是千真万确睡着了。可问题是他搂住了她,他的一只手紧紧抓着她的胸部,她无法脱身。从窗外传来的嘈杂声已愈来愈弱,只能断断续续听见苏州河上船只的马达声。这说明夜已很深了。
她焦急地等待着,希望他能松开手。过了好一阵子,她实在看不到希望,就决定冒险一试,把他那只手轻轻推开,希望不至于弄醒他。她并没立刻行动,而是小心等待着,以防不测。差不多过了半小时,她才敢起身下床,蹑手蹑脚走到他堆放衣服的凳子前,小心翼翼把那串钥匙从皮带上卸了下来。
她终于把那串钥匙抓在了手上,她激动,同时内心在紧张地噗噗乱跳。
她瞥了他一眼,看样子他依然睡得很沉。她想不管是否会被抓住,她都要冒这个险。她套上睡衣,光着脚,拎着鞋子,轻手轻脚朝屋门走去。走到一张贴墙摆放的立柜前,她又随手拿起一只小小的拎包。她那只拎包一直摆放在那张立柜上,就是为有朝一日逃跑做准备的。她把钥匙含在嘴里,裹了些唾沫在上面,这是考虑到开锁时会减少声响。她屏声息气,将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可还是发出了一些声响。她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好在那响声很弱,没有惊醒他。
她终于打开了门,终于逃了出来。
她沿着露天楼梯飞快地往下跑,那楼梯很脏,看样子从来也没人上来打扫过,她一脚踩在一个像是烂香蕉皮的什么东西上,脚底顿时一片黏滑,很恶心。但她顾不了这么多,她只是一心想尽快逃走。那楼梯很长,呈“ㄣ”形,楼梯上没有照明灯,不过借助别处的光亮她还是能够辨清脚底下那一级一级的台阶。她始终没有回头看,尽管担心他会随时追下来。现在一分一秒对她的意义都极其重大,她生怕一回头耽误了逃跑的时间。我决不能被他抓住,被他抓住就再也别想逃出来了。她跑得非常快,根本没想太快了有可能在楼梯上跌倒,只要一脚踏空,她就会跌倒,后果将不堪设想。好在她很顺利,她以惊人的速度跑完这长长的楼梯竟然没出现任何危险。
绕过这座仓库的侧墙,她站在紧靠苏州河的马路上,气喘吁吁。她已快有一个月没能呼吸外面自由的空气了。她需要打的,需要赶快逃离这个地方,越快越好。可在这半夜的街头根本不见一辆出租车。她已经站了好一阵子,还是不见一辆出租车过来。而此时那屋里的灯已经亮了,这说明他已经察觉到她在逃跑,他肯定很快就要追下来,她异常焦急,不时抬起头朝那亮着灯光的窗口看。情急之下,她只好扬手随便拦住一辆小车。她看见一辆黑色桑塔纳朝这边驶来,就伸手招了一下,没想到它竟立刻停下了。那开车的是个男青年,戴着一副眼镜,他摇下车窗,询问似的看着她。
“请你捎我一段。”她喘着粗气,那语调近乎恳求。
“你要去哪里?”
“你去哪里?”
“我回家呀。”
“那你就只管开,到时候我会叫你停下的。”她坐了上去。
那男青年只顾开车,没再问别的什么。她回头看,车子已拐过一个弯,她没有看见阿森追上来,于是长长地吁了口气。此时她才想起应该把鞋子穿上。那只脏脚很臭,她不敢断定刚才踩上的只是烂香蕉皮。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这种时候是考究不起来的。她从拎包里取出一些纸巾,把那只脏脚擦干净了,穿进皮鞋。不知道他有没有闻到这股臭味。他或许早就闻到了,只是没表现出来。毕竟她的样子很狼狈,一眼就可看出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他如果问,她很可能会如实相告,因为这时候她需要寻求支持,寻求帮助。然而他什么也没有问。他哈欠连天,看上去像是刚上完夜班。
“我马上要到家了。”他说。无疑是想叫她下车。
她迟疑了片刻,说:“这附近有宾馆吗?你能把我送去宾馆吗?”
他没吱声,但是几分钟后,当车子停在一家叫泰隆大酒店的门廊前,她才知晓他的一番好意。“谢谢你!”她由衷说道。
[ 本帖最后由 黑夜与黯百合 于 2008-5-26 14: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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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娆刚从公交巴士上下来,手机响了,是骆言姬打给她的,约她去上海大剧院看百老汇经典剧目《悲惨世界》。骆言姬说她那儿有两张票,邀她一起去看,她答应了,不过忘了就在今天。
“我以为还要过几天呢。”
骆言姬说:“我就知道你会粗心大意。”
她笑了,她的粗心大意在朋友当中是出了名的。“可那票价挺贵的。”
“怎么啦,我又不要你掏钱,你急什么呢?”
“这恐怕不大好。”
“老实告诉你吧,我也没掏钱买,是别人送的,这下你总没什么顾虑了吧?”
“好吧,那我一定去。”
“记住了,八点半开场,过一会我开车去接你。”
“那你不如现在就过来,我们一起吃晚饭。”
“也行,我马上就过去。”
冯娆关上手机,这才犯难,她下厨的手艺可是少人恭维。长这么大,她觉得最难的事就是烧饭炒菜。小时候她被父母娇惯得从来不进厨房,连一只碗也没洗过,后来慢慢长大,先是进寄宿学校而后考进大学,都是在食堂里吃,用不着自己做饭。参加工作之后,她也很少做饭,中午在公司吃工作餐,晚上回到家也懒得做,经常跑到附近的餐馆去吃。她最拿手的就是熬些咸菜粥(这还是在学校宿舍练成的),再搅上一些面包屑胡乱吃一顿,感觉还挺好。可是总不能这样招待骆言姬呀?
正好路过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她忽然决定还是买两份套餐带回去一起吃。
她住在嘉里洋现代生活小区,离世纪公园不远,130平方米的房子,她一个人住着,挺大挺宽敞。只是屋里有些凌乱,看来很少收拾。她从小只知道读书,对做家务什么的不怎么在行。
她和骆言姬是在同济大学读书时认识的,她学的是工商管理,骆言姬学的是国际贸易。骆言姬是校花,高鼻梁大眼睛,漂亮得出名,几乎全校的人都认识她,当然冯娆也不例外。只是骆言姬并不认识冯娆,骆言姬认识冯娆是在2001届大学毕业生(也就是她们这届)共同参加的一次舞会上,记得那次舞会冯娆没怎么跳,心情不好。原因是她刚刚谈上个男朋友,昆明人,挺帅,她叫他在上海找个工作,而他执意要回昆明,她不可能跟他去昆明,这就意味着两人只能分手。她心情糟透了。她想他要是爱她就肯定会留在上海,也就是说他并非真正爱她。不过这种说法也不全对,毕竟他们只谈了几天,在这么短时间内要想爱得多么深很难。但她还是觉得自己的感情受了欺骗,她恨他,不肯跟他跳,也不准他坐她身边。他自觉没趣便离开了舞厅。她没离开,还坐在那儿,只是别的男生来邀她她也不跳。正当她也准备离开的时候,骆言姬走了过来,说:“冯娆,你怎么干坐着不跳舞呢?”她说:“我不想跳。”骆言姬能够叫出她的名字令她惊讶,因此应该说骆言姬其实也早就认识她。
“你应该跳跳舞,开心开心。”在那次舞会上,有很多人像冯娆这样伤感这样郁闷不乐。临近毕业,大家同学了四年突然间要分手了,那种心情就很难高兴起来。骆言姬不可能想到她的郁闷主要来自另一方面。
后来,她们彼此很熟了,骆言姬就说:“你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惹人注目,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她说:“你可是校花,怎么反说我漂亮呢?”骆言姬说:“不,你比我漂亮。”她知道自己没骆言姬漂亮,不过作为校花的骆言姬谦逊地夸她漂亮,她听了自然高兴。她们逐渐成了好朋友,参加工作后一直保持着联系。
大学毕业后,冯娆找过好多工作,直到去年应聘于一家韩资企业做项目经理才总算满意。而骆言姬一出校门就来到一家跨国公司任职,目前已升至市场总监。那家跨国公司的亚洲总部就设在上海浦东,副总裁是个香港人,骆言姬刚去工作不久就和他拍拖上了,两人已于去年结婚。只是今年年初,她老公被调回香港,只好两地分居。
冯娆有时候真想问问,她那么爱老公,怎么舍得让老公回香港,又为什么不一起跟着去?这种夫妻两地分居的生活她真的能够习惯吗?不过想到这儿她就有些惆怅,觉得自己和骆言姬比起来真的差远了。
她正这么想着,门铃响了,她知道是骆言姬来了,赶紧去开门。
“怎么这么快?”
“我通完电话就过来的呀。”骆言姬说,“怎么样,晚饭做好了吗?”
“我没做。”
“咦,你不是叫我过来吃晚饭的吗?”
“我买了两份肯德基。”
“你可真会偷懒。”
“哎呀,你知道我不会做饭。”
“那你应该找个保姆给你做,再说这家里乱糟糟的,找个保姆也好收拾收拾。”
“我也想过这问题,”冯娆说,“不过我想找的不是保姆,而是想找一个人合住。”
“想找一个男人?”骆言姬会意地笑道。
“那是早晚的事,”冯娆也笑着说,“我目前还只想找个女的合住,找一个蓝领女人,关键是要靠得住,我可以只是象征性地收一些房租,或者干脆分文不收,作为交换,她必须为我打扫卫生。”
骆言姬点头,说:“这主意不赖,多一个人住,就会少一份冷清。”
“我倒不是说冷清不冷清,关键是这屋子太大了,光拖一下地就要耗上半天时间,挺讨厌。”
“你可以在报纸上打广告。”骆言姬帮她出主意,“相信会有很多人乐意的,那些付不起房租又想住好房子的人多的是。”
冯娆从冰箱里拿出两瓶果汁,递过一瓶给骆言姬。“我是准备在报纸上打广告。”
喝完果汁,两人吃起了快餐。
“你老公这个月来过吗?”冯娆知道她那个香港老公基本上每个月要往上海跑一趟,有时跑得勤一个月会来两趟。
“还没呢。”提到自己的老公,骆言姬的表情竟然有些羞涩,就像刚完婚的新娘。
“从香港到这儿的机票要多少钱?”
“光是坐经济舱也要一千五。”
“那他一年下来花在这上面的钱可是够多的。”
“这没办法。”
“我感觉你们更像是一对情人。”
骆言姬腼腆地笑了,说:“这只是暂时的,我们今后肯定要住到一起。”
“他想调到上海来是吗?”
“这个或许不大可能。”
“其实到香港挺好的,我要是你,肯定早就跟他去了香港。”
“这么说你也想找个香港老公是吗?”骆言姬说,“你应该早说呀,我相信叫他在香港给你介绍一个不会困难。”
冯娆面露窘色,说:“我差不多已经死了这条心了,你结婚都快两年了,而我连个男朋友的影子都见不到。”
“这说明你要求高。”
“不,我在这上面几乎没什么要求,只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再加上有些事业心,能够谈得来就行。”
“这样的男人在上海可是多得像泡饭。”骆言姬不解地说道。
“对,是很多,可前提是你必须认识他,还必须跟他有缘,如此一来概率就少得可怜。”
骆言姬点点头,说:“这倒也是,真正有缘的人确实少得可怜。”
冯娆沉默不语,她已经26岁了,找男朋友成了最大的心事,这件事又恰恰急不得,她不奢望能找到像骆言姬老公那样稀有的成功男士,但也不想随随便便找个男人给嫁了,她得对自己负责。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她从不为此着急,那时候她很浪漫,很理想化,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几乎严格到苛刻的地步,一定要上纲上线,包括相貌肤色个头体重学历职业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所以她对与那个昆明男友分手并不感到惋惜,他还远没达到她的要求。只是走上社会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社交面其实很窄,几乎很难认识到一个优秀的男士。至于公司里的男士倒也不算少,然而没一个能让她看中。这可能跟熟悉程度有关,和他们天天工作在一起,他们的种种弊端种种无法忍受的陋习她都瞧在眼里,因而无法产生令人激动的爱情。这样她便一直拖着,一直没有男朋友。慢慢地,她的标准降低了,不那么严格了,可还是无法找到令她心仪的男人。如何找到能让她以身相许的男人,成了最头疼的一件事。
她正这么低着头在为找男朋友一筹莫展,冷不丁骆言姬说道:“其实我哥也还没找女朋友,他都已经30岁了。”骆言姬说此话的原意是想劝她别急,没结婚的男人多的是,可是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变味,因为怎么听都让人觉得像是要把她哥推销给冯娆。可是倏忽间她有了一个惊喜的发现,冯娆的脸红了,羞赧地低下头。
“我哥你认识吗?”
“还是以前去你家玩的时候见过一次。”
“那已经是前几年的事了,”骆言姬也记了起来,“他早就搬出去住了。”
冯娆没再作声。
看着冯娆那羞涩的面容,骆言姬觉得有趣,于是故意说道:“我看你还不如嫁给我哥,做我嫂子。你不觉得你们两个很般配吗?”
冯娆说:“别瞎说。”
“我没瞎说,我是说真的。”
“我跟你一样大,怎么好做你嫂子呢?”
骆言姬听出她丝毫没有不乐意,就说:“别说你跟我一样大,就是小我几岁,只要跟我哥结婚了,就是我嫂子,你还怕我不肯喊你?”
“你别拿我寻开心了。”
“我说的是正经话,你要是肯跟我哥,那真是天生的一对。”骆言姬笑嘻嘻地说,“我哥这人话不多,长相也还算可以,开了家电脑公司,这你知道。虽说公司规模不大,但总算有了一片自己的舞台,你跟他生活在一起,肯定会非常幸福。”
“可他不一定会看上我。”
“干嘛这样缺乏自信呢?我敢保证我哥肯定会看上你,只要你能够看上他。”
冯娆的脸又红了。“你怎么知道他会看上我?”
“咳,自己的亲哥哥我怎么还不了解呢,我真的敢保证他会看上你。现在的问题是你会不会看上他,你说你看得上他吗?”
“我还没跟他正儿八经接触过呢,你叫我怎么说?”冯娆悄声嘀咕着。
“这容易办到,”骆言姬说,“我今天晚上就可以安排你们见面,等一会儿我打电话叫他过来,你跟他一起去看《悲惨世界》,不就行了?”
“我想还是以后另约时间吧,今天跟他见面有点仓促,毕竟我还没有一点儿思想准备。”
骆言姬想了想,说:“也行,那就以后另约,反正机会多的是。”
骆言姬的车子停在楼下,是一辆崭新的红色POLO,上海大众汽车厂生产的。坐在副驾驶座上,冯娆说:“这车子是你老公帮你买的吗?”
骆言姬说:“不,是我自己买的。”
“这车子挺女性化的。”
“是的,我看中的就是这个。”
车子开出嘉里洋现代生活小区,开上高架路,朝南浦大桥驶去。
“说真的,你要肯嫁给我哥,两人一定会过得很幸福。”骆言姬说得既像玩笑话又很当真,“我这人很笨,怎么以前就从来也没想到呢,你们两个真的非常般配。”
“要真做你嫂子我可就占了个大便宜,”冯娆也半开玩笑地说道,“到时候你真会改口叫我嫂子?”
“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我哥,约个具体的见面时间。”
“你还真的当真?”
“那当然啦,我都有些懊悔了,怎么拖到今天才想起来,否则的话你肯定早就是我嫂子了。”
冯娆扭过头瞅着车窗外没吱声。
“叫他这个礼拜天跟你见面好吗?”
冯娆有些忸怩,说:“随你。”
“那在什么地方见面呢?去你家里?”
“这恐怕不妥吧?”
“让我想想,”骆言姬说,“那就找一家咖啡馆,正好你们俩都喜欢喝咖啡,就叫他在咖啡馆跟你见面,你们公司边上的那家上岛咖啡馆行吗?”
“有什么行不行的,反正由你一手安排啦。只要你别把我往火坑里推就行了。”
“我哥哪是火坑啊,是福窝还差不多!”说完,骆言姬拿起手机拨她哥哥的电话。天快断黑时,她从客房内走出来,戴着一顶米黄色的太阳帽,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半个脸。走出酒店大堂,她让门厅的服务生给叫了辆出租车。服务生替她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她没理会,而是径自坐在后面的座位上。
“往复兴路上开。”即使坐在车上,她也仍然戴着帽子。
“复兴路哪里?”司机问。
她像是想了想,说道:“复兴中路。”
司机便不再问什么,只顾开车。
大街上霓虹灯闪烁,车流如织,夜晚的街头看上去比白天更为繁华热闹,她坐在车上穿行其间,几乎有着梦幻般的感觉,毕竟她远离这一切已快有两个月了。她被阿森囚禁在那座仓库里,与这城市彻底隔离开来,如今一下子投入其中,便产生一种不真实感。我还以为再也别想逃出来了呢。只要一想到被阿森囚禁的那些日子,她就想哭,感觉就像是惊弓之鸟。只有离开了那个鬼地方,她才意识到自己受的惊吓有多深。
她整个儿被这种后怕攫住了,以致待在酒店不敢出门。自从昨天夜里住进这家酒店起,她除了迫不得已溜出来在几步远的一家商店里买了一身衣服,就一直待在客房内,只是考虑到夜晚比较隐蔽,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才壮着胆再次溜出来。她给自己鼓气,只是来到复兴中路,她的勇气一下子耗掉半截,她害怕了。
“复兴中路到了,”那司机说,“在哪儿停车?”
“停在前面那家便利店门口,停近些。”
车子在那家小型便利店门前停下,她付了钱,司机扯了一张车票给她,她拿在手上,朝车窗外左右环视,迟迟疑疑像是不肯下车,司机纳闷,回过头瞧了她一眼,她这才推开车门下了车。还没等那辆出租车开走,她就已经快步溜进这家便利店。
她站玻璃窗那儿在货架前挑挑拣拣,只是眼睛一个劲朝对面的胡同口看去。那是一条老式胡同,很窄,胡同内挤满了高低不一大大小小的民房,模样有些破败不堪。早就听说这儿要拆迁改造,可不知为什么到今天还不见动静。胡同口进进出出的人也很朴实,这从他们随随便便的穿着就可看出。看来还是受外在环境的制约,这些老城区的人无论在打扮上还是精神面貌上都有些落伍。
当然她无心欣赏这些。她盯着买菜的倒垃圾的遛狗的闲逛的人依次看过去,看得很仔细,生怕哪一位是阿森乔装打扮的。特别是那些戴帽子的男人,她看得更为仔细,一个也不放过。阿森如果想在此捕候她,就有可能伪装一下,至少会像她这样戴上一顶帽子,她想这是肯定的。只是那进进出出的人她全看到了,并没看见阿森,也没看到哪个男人的模样值得怀疑,她知道阿森不笨,为此她一再提醒自己要小心谨慎。
她站便利店里装着要买东西的样子又至少观察了一刻钟,还是没发现任何可疑的对象,这才起身朝那胡同口走去,心想应该不会有事的,但内心仍免不了有些惶恐,万一他躲在某个角落,那可是一件麻烦事。然而她已经走到了那个胡同口,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她把帽檐尽量压得低些,一路小跑着走过去。在胡同内她又拐了个弯,朝一个院子走去,掏出钥匙打开门,然后赶紧关上。什么事也没有。但她早已紧张到了极点,她倚在关着的门上,心脏噗噗地跳得厉害,如此站了好一会儿才恢复平静。
院子里亮着灯,房东张姨在浇花,见她这样就诧异地问:“你这是怎么啦?生病了吗?”
她摇摇头,说:“没。”她知道张姨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刚才太紧张了,她用右手捂着心口,浑身直打哆嗦。
她也没再多说,径自朝楼上租住的房间走去。楼梯很窄,她打开灯,咚咚咚地上了楼。楼梯的声音很响,可能跟水泥板浇得薄有关。打开租住的那个房间,她走进去,发现房间内的东西都原样不动地摆放着,跟她走的时候差不多。张姨那儿还留着一把钥匙,她相信她不在的时候她肯定进来过。最初租住在这儿,她就知道张姨没把钥匙全给她,尽管张姨再三声称一把钥匙也没了。她有些不快,且小心提防着什么,有许多次她都确信张姨进来过,但从未动过她的东西,便放心了。张姨这人不坏。再说她如果是房东的话,也可能会留下一把钥匙,相信每个房东都会这样。她在这个房间里已经住了一年多时间,和张姨相处得也还可以。
她打开箱子,找出存折,放进随身带着的拎包里,然后又挑了些衣服塞进箱子中。正当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张姨上来了,她便站着没动。
“怎么啦,又要上哪儿去了?”张姨疑惑地问。
她歉意地笑笑,说:“我打算另租房子住。”
张姨像是早就料到了,说:“租到哪儿去?”
“还没考虑好。”
她取出钱夹,点了几张一百块的递给张姨,说:“这是这两个月的房租。”
张姨也没客气,当场收下了。“这些天你上哪儿去的?怎么一直没见你的人影?”
“我住在一个朋友家里。”她不想把真实情况告诉她。
“你一连这么多天没回来,可把我急死了,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张姨说的是实话,她相信,因为上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热心肠,特别会关心人照顾人,尽管他们在钱的问题上一点也不含糊。
“我忘了跟你说了。”她想立刻动身离开,可张姨像是还有话跟她说,就只好缓了缓。
“你不在的时候,”张姨说,“有好几个人来找过你,两男一女,其中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来过好多次,他们都很着急,总是问我你回来了没有,我说你一直没回来过,他们听了就更是着急。”
“那一男一女都很年轻是吗?”
“是的,以前你在家的时候他们也来过。”
她噢了一声,知道是谁了。
“还有一个男的比他们都大,40岁出头,以前好像从没来过,但他今天早上就赶了来,在这儿等了好长时间,我说你不在,他还不信,偏要在这等,吃过中饭又过来等了一下午。”
她知道张姨说的无疑是阿森。她立刻感到一阵紧张,忙问:“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快吃晚饭的时候才走。”
“他说什么了吗?”
“他只是说你肯定回来过,说我在骗他,别的倒没说什么。”
她不想再在这耽搁了,就草草地告辞,说:“那我走了。”
“怎么这么晚还走?不好住一夜吗?”
“不了,我现在就走。”她心想阿森很可能还会赶过来,说不定马上就要来了,她不能拖延。
“那你明天还过来吗?”
“有什么事吗?”
“你不是还有好多东西没拿吗?”
张姨边说边朝房间内看了看,她的确还有好多东西没拿,一只箱子装不了那么多。但她已经打定主意不要了,她不能仅仅为了拿这些东西而给阿森逮着。
“那些东西我不要了,”她说,“你看如果有用的你就留下,没用的就麻烦你当垃圾扔掉。”
张姨眨巴着眼看着她,显然不理解她这是为什么。
“那你就以后再来拿吧,”张姨说,“我给你保管着,等你租到房子,就叫一辆车过来全部拉走。”
她想了想,说:“也行,那就谢谢你了。”
“没事,”张姨说,“东西放在我这儿很安全,你放心。”
从张姨屋子里走出来,提着那只大皮箱,她又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泰隆大酒店。
她不敢给吉米打电话,不敢跟任何人联系。自从被阿森带走那天起,她就一下子失去了自由,希望能有人来救她,她把这一希望押在吉米身上,只有吉米清楚她是在阿森这儿。然而后来她就不抱希望了,她想吉米肯定不知道阿森住在哪儿,否则怎么迟迟不去救她呢?她也想过应该给吉米打个电话,告诉她阿森是一个怎样的人,告诉她她终于逃了出来,她已经拎起了话筒,可转念一想又放下了,她害怕会由此暴露目标。
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怀疑过吉米的用心,怀疑吉米和阿森串通好了来折磨她。当然这一假设不可能成立,她也清楚,然而她太害怕了,不得不怀疑身边的一切事物。她几乎不再相信任何人。
她待在酒店的客房内,看看电视看看报纸,不敢出去,生怕给阿森找到。只要一想到阿森这两个字,她就有些毛骨悚然。
当然她更不可能去百乐门夜总会,她得远离那个地方,即使什么工作也找不上,她也不会再去那儿。
想到要重新找工作她就头疼,可以说当初她就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才去那家夜总会的。当然现在的情形已跟当初大不一样了。她从西部一个闭塞的小镇来到上海这座大都市,身上穷得连住招待所的钱也没有,穿着老土的衣服,操着一口拖腔拉调的普通话,只有初中文化,折腾来折腾去,除了在一家小饭馆打打工以外,就再也别想找到个正式工作。与过去相比,她至少在外貌上有了很大改观。她已添置了一些必要的行头,剪着时髦的发型,跟那些漂亮的上海小姐相比,她相信输的绝不会是姿色。特别是在上海待了这么几年,她比以前白多了,皮肤也细腻多了,而且她已经学会了上海话,就形式上而言,她已与上海人没什么区别。应该说现在再出去寻找工作肯定不会像刚来那阵子那样困难。
她还必须找个住处,必须重新租房子住,不能老是待在这酒店里,天数一多她仅有的一点儿积蓄就会全部花光。可是目前她还不敢出去找房子,得尽量避避风头。
夜里,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山上跑,匡云龙在后面追,她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一只鞋也跑掉了,脚掌磨破了皮,很疼。但她顾不上这些,她拼命跑,后来一下子摔倒了。太阳光眩目,她回过头,眯细着眼,惊恐地看到匡云龙已经追了上来,不过更令她吃惊的是那追上来的竟不是匡云龙,而是一个青面獠牙的鬼怪。那鬼怪张牙舞爪朝她扑过来,她吓得使劲儿叫救命,可奇怪的是就是叫不出声,不管她怎样使劲都叫不出一点声音。她的声带在这紧要关头出了问题,哑了。她心想这下完了,必死无疑。这时她突然醒了,身上已吓出一身冷汗。
她从床上坐起身,心有余悸地瞥了瞥房间的四个角落,发现什么东西也没有,这才敢肯定刚才是在做梦。电视机还开着,音量很小,但画面很亮,她想刚才之所以眯细着眼睁不开可能是这电视机的缘故。
一时间她很难再睡着,就抽起了烟。她经常做类似的噩梦。
她离开那个偏僻的小镇快有6年了,一次也没回去过。她也很少去想,不是不想,而是竭力不去想。她相信即使离开60年,她对那小镇的记忆也不会抹淡。那是处于陕西与四川接壤地带的一个小镇,小镇的居民大多务农,她爸爸是镇上惟一一家农用机具修理厂的职工,妈妈是粮站管理员,但他们经常干农活,有属于自己的菜地,他们经常去菜地里忙活。爸爸从来不去,别说是去干活,就光是叫他去拔些菜回来他也不去。
小镇的人除了在地里干活,还有一项副业,就是挖药材。地里只能种些吃的,要想有零用钱就得去挖药材。妈妈也经常带着她和弟弟去挖。那个地方盛产药材,什么桑寄生金樱子旱莲草炮山甲多的是。他们经常到山上一挖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挖来的药材卖成钱,妈妈就总要拿了去帮她和弟弟买些衣服。这或许就是她和弟弟那么小的年龄却不知疲倦去挖药材的最直接原因。
即使现在回想起来,她也仍能感到那里面有着许多童趣。当然不只是童趣,还有着劳动的喜悦,她和弟弟能够用自己的小手创造财富,这远比简单的童趣二字意义深远得多。后来她也一直在想,妈妈之所以经常带他们去挖药材,也肯定不是抱着只为给他们添几件新衣服的目的。应该说从那时候起她求生的本能就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来到上海举目无亲,她如果意志力稍微薄弱一点,就只能打道回府,可她硬是挺了下来,硬是在这上海城里立住了脚。
想到这儿她的脊背有些发冷,不敢说有什么骄傲,她想她这一生都别想再谈骄傲二字。但她必须感谢妈妈,是妈妈给了她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她就这么一直坐着,快要天亮时才睡着,等到再次醒来,已是中午11点钟了。她起了床,泡了一袋方便面将就着吃下去。酒店内有餐厅,但她舍不得去吃,太贵了。她把西部人节俭的习惯带到上海,至今仍未改变。
吃完方便面,她又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然后来到底楼的大厅在自动售报机上买了两份报纸,《东方周末》和《申江服务导报》。她重又回到客房内,翻开两份报纸寻找租房信息。最好能有浦东的租房信息。她打算住到浦东去,心想只有这样才更安全。浦东的租房信息有好几条,只是价格贵得有些离谱,月租金几乎都在3000块以上。比她原先租住的房子贵上好几倍。她很失望。忽然一行文字映入眼帘:嘉里洋现代生活小区一套三居室征寻女性合住者,免收租金。她心想哪有这样的好事?但这条信息毕竟太吸引身处困境的她了。
她拎起话筒,按照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了,接电话的是个女的,那女的声音很脆,看来跟她差不多年龄。
“不过我有个要求,你住进来不能把我的房子弄糟蹋了,还有你必须为我打扫卫生,三个房间,客厅餐厅,再有就是卫生间和阳台,你都得负责打扫,这是免收租金的先决条件,你能够做到吗?”她心想这可是太划算了,就赶紧说道:“没问题。”那女人说:“那你过来一下,我们见见面,具体谈一下。”她问:“就现在过去?”那女人说:“行。”
挂上电话,她乐了,心想天底下还真有这样的美事。机会难得,她不肯轻易放过,于是赶紧换上衣服,戴上帽子,拿着那张报纸出发。
她没有坐出租车,这么远的路坐出租车太贵了。她坐上公交车,半路上倒了好几趟车,为此光是等车就耗掉许多时间,等她找到位于浦东新区嘉里洋现代生活小区的那套三居室时,已用了两个多小时。她摁响门铃,开门的是个模样清秀的女子,趿着一双拖鞋,个头跟她差不多高,但很单薄。那女人光是打量她,没做声。她只好开口问道:“请问是你这儿有房出租吗?”
“是的。”那女人还在打量她。
“我就是刚才给你打电话的那位。”
“可你来得不是时候,我正要出去。”
“我一打完电话就过来的呀。”
“可现在已经快5点钟了。”
她们这么对着话,那女人始终没有邀请她进去的意思。她有点尴尬,就说:“那我以后再来?”
“既然来了,你就先进来看一看再说吧。”
她跟着那女人走进屋里。“坐。”那女人说。她便在一张沙发上坐下。
“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上海人。”
“对,我是外地的,”她说,“你要找本地人来住是吗?”
那女人没理会,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匡小岚。”
“有身份证吗?”
“有。”
“你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我失业了,暂时还没工作。”
那女人不再盘问了,开始和她谈起条件。“住在我这儿,可是要负责打扫卫生的,整个屋子的卫生都得由你包了,你同意吗?”
匡小岚认真地点了点头,微笑地看着这个让她觉得喜从天降的女人。
“那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匡小岚住进了冯娆的屋子,是在礼拜天搬的。她叫搬家公司去复兴中路将她的东西全部搬了过来。保险起见,她没去,只是写了个地址给搬家公司的人,然后就和搬家公司的人兵分两路,她来到冯娆的屋里。
她找来一根拖把,动手打扫起房间。
搬家公司的人把东西都搬过来了,于是她立刻忙开了,吩咐那些人将什么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什么位置。冯娆没去帮忙,她手上抓着一本书,只是过去看了一下,就又回到自己的房间读起书来。
搬家公司的人离去了,匡小岚还在独自料理着。这个陌生的房间经过一番布置,摆满了她的东西,竟然有了一些家的感觉,看上去很亲切。
她去厨房洗手洗脸,瞥见墙上的挂钟已指向5点,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已经到了做晚饭的时候。她打开煤气灶,准备下些面吃,冯娆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都布置好了?”
“是的,又没什么东西,随便摆一下就行了。”
冯娆笑笑,没再问什么,朝门外走去。
“你去哪里?”
“我出去吃饭呀。”
“你就在家里吃吧,我下了很多面,一个人吃不完。”
冯娆迟疑了一下,说道:“那好吧。”
烧好了面,匡小岚端到茶几上,和冯娆坐在沙发上一块吃。屋里没餐桌。
“我可是懒得在家做饭,”冯娆说,“所以餐桌也没买。应该说我这儿更像宿舍,不像家。你看我只是简单地装修了一下,许多居家必备的东西我这儿都没有。”
匡小岚说:“你一下装修到位,等到结婚的时候都旧了,就又要装修,不划算。”
冯娆说:“主要是我懒得做饭。你不知道,独自一人过着,很多事情都懒得去动。”
“你要不愿做饭的话,我可以做,以后你不用跑到外面去吃了,那些餐馆里的饭菜看上去很花哨,其实一点也不卫生。”
“可我总不能天天这样吃白食呀?”
“这有什么啦,我不是也在这儿白住吗?只是不知道我做的饭菜对不对你的胃口。”
“那好吧,以后我就在家里吃,伙食费我们两人平摊。”
吃完饭,两人坐在客厅看电视。
“你那个电视就不用开了,”冯娆说,“以后要看电视就到客厅里来看。”
匡小岚的电视机只有21英寸,冯娆的比她的大多了,看着挺舒服,她便说:“好的。”
为了有所表示,匡小岚还特意买来些水果,两人边看电视边吃水果。
“你到上海有多长时间了?”
“差不多五六年了吧,我也不怎么记得清。”
“想家吗?”
“不想。”
“你一般多长时间回去一趟?”
“不怕你笑话,我还一次也没回去过呢。”
“五六年时间没回去了?”
“对呀。”
“你可真行。你就不想家里人?”
“有时候也想。”
“家里有几口人?”
“我爸我妈,还有一个弟弟。”
“你不回去,他们就不想你?”
“我不知道。”
“你可真是个怪人。”
匡小岚报之一笑,没有接茬儿。过了一会儿,冯娆又问:“你爸妈在老家是做什么的?”
“我爸是机修工,修理农用机具;我妈在粮站工作。”
“那你弟弟呢?”
“他还小,还在读书。”
“那你们家也不算穷呀,有三个人在工作,三个人养一个人,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
“是的,也还过得去。”匡小岚心想我可并没在她面前说过穷什么的。
“按理说像你们这样的家庭在西部应该算是中上阶层了。”
“在农村可能算得上。”
“你爸妈怎么放心让你一个女孩子跑在这么远的地方?”
“我都23岁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你当初出来的时候很小。”
匡小岚没吱声。
“你爸妈来看过你吗?”
“没。”
“干吗不带他们到上海来玩玩呢,他们来过上海吗?”
“没。”
“我要是你就肯定会带他们到上海来玩玩。”
匡小岚看着电视,像是没听见她在说些什么。她的表情有些冷淡,像是不想多谈家里的事。
第二天天一亮,她就醒了。她推开窗,看着银白色的天空,感觉空气特别清新。她有着从未有过的轻松。她打开房门,见冯娆的房门还关着,就轻手轻脚怕惊醒她。她下了楼,去外面买来几只馒头和两袋牛奶。冯娆的房门还关着,她把牛奶和馒头放在茶几上,然后倒了一杯水坐在沙发上不声不响地喝。她很少喝牛奶,但是每天早上都有喝一杯白开水的习惯。在她快要喝完那杯水的时候,冯娆的房门开了。
“这么早就起来了?”
她笑着点点头,说:“快来吃早饭。”
“我还没洗脸呢。”
冯娆走进卫生间洗脸刷牙,她去厨房拿来两只杯子,把牛奶倒进杯子中,但也还是没喝,在等冯娆。冯娆过来了,她忙说:“喝牛奶。”冯娆说:“不用,我有。”说完去门外的牛奶箱取来一袋牛奶。“你以后也不用再跑下去买,可以订一份,每天早上都会有人给送来,挺方便的。”她说:“这倒也是。”话虽这么说,却并不见得她真会舍得订上一份。“那你吃馒头。”她说。冯娆也没客气,拿起一只馒头醮了些番茄酱吃。
“你好像特别喜欢吃面食。”
“是吗?”她说,“每天早上我总少不了要吃两个馒头。”
“我一般是去吃永和豆浆,就在楼下那条街上,一碗豆浆加上两根油条,就吃得很饱了。”
“油条和烧饼外面也有,我忘了买了。”
“不,那些摊儿上的你最好别买,不卫生。”
吃完早饭,冯娆去公司上班了,匡小岚没事干,就动手打扫卫生。她发现冯娆把卧室的门锁上了,这说明她在提防着她。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她先是拖地,然后用湿毛巾擦去一些橱柜和沙发上的灰尘,接下来又去整理厨房和卫生间。这是两个最为污秽的地方,冯娆自称很少在厨房做饭,但里面积留的灰尘污垢可是够多的;那卫生间更是脏乱不堪,地面非常潮湿,她蹲下身,竟发现一些角落里滋生了肉肉麻麻的小虫,就忍不住一阵讪笑,心想她外表看上去那么体面干净,怎么把家里搞得像个猪厩?她把卫生间的墙壁刷得干干净净,把地上也拖得干干净净,那只乳白色的浴缸擦得亮锃锃的,还有那只抽水马桶,也里里外外刷洗得干干净净。等到这一切都做完,她差不多累得不行了。
中午她煲了些稀粥就着早上吃剩的馒头将就着吃下去。以前她也经常这样凑合着简单地吃上一顿,只要能填饱肚皮就行。整整一上午她是在紧张的忙碌中度过的,只是到了下午就没事干了。她想出去转转,可又感到很累,就想不如在家歇着。她倒在床上睡午觉,竟怎么也睡不着。她想可能是还没习惯这里的环境。她昨天夜里就睡得很少,很晚才睡着,却天一亮就醒了。她抽起了烟。从昨天搬到这儿起,她这还是第一次抽烟。她得注意女主人对她的看法。她一口气抽掉三支烟。趁冯娆不在家,她得这么猛抽一阵。
从昨天搬到这儿,她就明显地感到一阵自卑,特别是看到冯娆在她面前有意无意摆出优雅的姿态,她那从小就有的自卑心理便又复苏了。坦率说她很羡慕冯娆,羡慕她的学历工作经济条件以及她所拥有的一切。这一切都是她一直以来所向往和追求的,然而现在已离她愈来愈远。小时候生活在那个偏僻闭塞的小镇,她就一直想到外面的世界去,想到大城市中去,向往着文明的美好幸福的生活。然而现实往往不那么尽如人意。
她走到窗前,站这15层的楼上,她能够看得很远。宽敞的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她走进客厅,又从客厅走进另一间空置的房间,然后再走出来,走上阳台,她可以在屋子里自由地活动,然而这屋子不属于她,她离这一切还是差得那么远。
应该说在上海的5年多时间里她也挣了一些钱,她本可以用这笔钱来买套房子,只有买了房子她才能够在上海真正立住脚跟,然而这一希望眼看就要成为泡影。她那存折上已经没几个钱了。再加上她已没了挣钱的途径,没了工作。她打算找一个一般的工作,可那样一来挣的钱最多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想到这一希望将永远无法实现,她的眼泪就抑制不住地掉下来。
4点钟的时候,她下了楼,去菜市场买菜,顺便在外面转了转。她的胆子大了许多,她相信阿森不会找到浦东来,要找工作的话也应该在浦东找,这不只是出于害怕。
她只简单地买了一些菜,冯娆口头上答应与她分摊伙食费,可目前还没拿钱给她,她不想太豁达了,那仅有的几个钱她得节省着用。可等到晚饭做好了,冯娆却还没回来。而此时天都快黑了,她有些心焦,就站到阳台上朝路口看,根本不见冯娆的身影。突然看见一辆黑色的桑塔纳驶了过来,那桑塔纳在楼底下停住,车门开了,走出一个女人,尽管站得这么高,她还是能够看出那女人正是冯娆。
她走过去打开门迎候她。冯娆上来了,说:“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她说:“我站阳台上看见的。”冯娆走进屋,见整个屋子给收拾得满目亮堂,就很高兴,说:“收拾得这么干净啊,够辛苦你了。”
“吃晚饭吧。”匡小岚说。
“怎么你还没吃?”
“我在等你。”
“可我已经吃过了,”冯娆有些歉意,“正好一个朋友来找我,一起吃了饭。”
“是刚才开车送你来的那位吗?”
“是的,那是我男朋友。”
“你怎么没叫他上来坐坐呢?”
冯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其实我们刚认识没几天。”
匡小岚独自吃饭,菜都凉了,但她懒得去热。“你那男朋友是做什么的?”
“他开了一家电脑公司。”听得出冯娆有些得意,“你谈男朋友了吗?”
匡小岚似乎愣了愣,说:“我还从没想过这件事呢。”
“总不会吧?”冯娆不信,“我可不相信还有第二个女人在爱情问题上有我这么随意的。”
“可我真的没谈。”
“怎么会呢?你就不想在上海找个老公?”冯娆下班后来到浦西找骆羽,骆羽待在公司还没走。他刚刚接待完一个客户,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总。这是一笔上门生意,那刘总一个礼拜前找上门来,要求为他们企业设计一套应用软件。软件设计好了,可他总不满意,说很多地方不实用,想把当初谈好的价钱压低。骆羽没依他,说这可是白纸黑字签了合同的,合同上注明不到位的地方可以修改,根本不存在以此压价的理由。
“我会改到你满意为止。”骆羽说。
刘总嘿嘿一笑,“你知道改到什么程度我才会满意?”
骆羽说:“这个你放心,我会把这套软件修改得最最适合你们的企业。”
刘总说:“那当然最好,我等着。”
自从公司开办以来,这类刁蛮的主顾他已遇得多了。他讨厌这些人。
他正生着闷气,冯娆来了,笑笑地朝他走来,他只当没看见,仍然干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头,一脸愠怒的表情。冯娆走到他面前,见他没表现出以往的热情,就有些纳闷,直到骆羽说出问题所在,她才总算放下心来。
“那万一你修改上七八十遍他还是说不满意怎么办?”
“可能吗,”骆羽的怒气还没消,“他不满意总得摆出个理由来呀,总不能闭着眼睛瞎说呀?那不太露骨了吗?”
骆羽说他其实并不适合做老板,不论是电脑公司还是别的什么公司。“我想我的路可能走错了,”他说,“我不应该开公司,我的专长是纯粹搞设计,想做专业的事,叫我做老板总有些力不从心。因为我讨厌生意场上的阴险和狡诈。”
冯娆有意说上一句玩笑话,“那就让我来做老板,你专门负责开发软件好了。”
骆羽苦笑,没说什么。
骆羽这家公司规模不大,只有十几个人,在北京西路一幢写字楼里租了一个大间,十几个人一起在这里工作,隔断式环境,人手一机,都是些年轻人,年龄都在廿岁出头,还数骆羽的岁数最大。
冯娆进来的时候,只剩一男一女两个员工在忙碌,其他都下班了。几乎所有员工冯娆都已认识,冯娆刚进来一会儿,剩下的两个员工就动身离去。“骆总,我们先走。”那两个员工说。其中那个女的还冲骆羽诡谲地挤了挤眼睛。如果不是冯娆来了的缘故,他们可能还要再工作一会儿。她知道骆羽的那些员工都很敬业,为了赶进度常常不计报酬地工作到半夜才离去。那些人刚刚走出大学校门,还没来得及学会世故。
骆羽把她带到就近的一家餐馆,叫“渔家唱晚”,招牌很大,除了渔家唱晚四个字,还有着彩色喷绘的“清明上河图”的底纹图案,酒店内的布置也很有些特色,只是那菜做得一般。冯娆想起上次骆羽也是带她到这儿来吃的,就说:“你很喜欢这家餐馆是吗?”
“我没这样说呀?”骆羽有些发愣,“我说过很喜欢这家餐馆了吗?”
“但你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骆羽摇摇头,说:“这几条街上的餐馆我几乎都吃过了,都吃腻了。”
冯娆笑了。“看来我们的情况差不多,公司附近的餐馆以及我住的地方几乎每一家都吃过,既不好吃也不实惠。真的很头疼。好在现在有个叫匡小岚的跟我住在一起,她很会烧饭炒菜,我不收她的房租,她负责清洁,另外每天晚上做一顿饭,伙食费我还跟她平摊。”
“你可真会想办法。”
“这只是个意外收获,”冯娆笑着说,“起初我并没想到叫她做饭,可能她觉得在我那儿白住过意不去,就叫我每天晚饭和她一块吃。”
吃完饭,骆羽点起一支烟,说:“我送你回去?”
冯娆说:“刚吃的饭,你就不好过一会儿吗?”
两人从餐馆出来,冯娆提议找个舞厅坐坐,骆羽不想去,他不会跳舞,也从不去那种场合。冯娆觉得骆羽很多地方都让人不可思议,觉得他就像个生活在都市中的乡下人,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打高尔夫球,几乎城市中流行的一切他都不会,很怪。然而自从那次在咖啡馆见面以后,她就立刻迷上了他,这倒不是说他长得有多么英俊。他那张圆脸实在很平常,像他爸,大鼻梁厚嘴唇,戴一副圆形眼镜,头发剃得很短,几近光头,且不苟言笑。冯娆也想,他之所以吸引她,可能就是因为这些怪异的地方。既然他不肯去舞厅,她只好作罢,改叫他去街心公园走走。
他们绕过一个街角就到了街心公园。公园里人不多,他们肩并肩慢慢地走着。
“干吗我一来你就叫我回去呢?”想起刚才他一吃完饭就要送她回去,她有些不痛快。
“你可能误解我了,我只是觉得有责任送你回去,要是我不肯送你,让你坐地铁或是公交车回去,你才应该生气。”
“那我干吗要来找你呢?”冯娆的气还没消,“我辛辛苦苦跑到这儿来,为的就是让你赶紧把我送回去?”
骆羽笑了。“对不起,我没想这么细。”
冯娆无奈地摇摇头,说:
“只怪我上了你妹妹的当,她一再声称你是个重感情的懂得浪漫的人,否则我肯定早就失去了耐心。”
“这么说还真亏了我妹妹?”骆羽觉得几乎所有的女人都这么浅薄,都有着自以为是的毛病。
骆羽大度地笑了笑。老实说他觉得她还是可以的,一方面是出于妹妹的大力引荐,另一方面,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他发现他们之间多少还有些恋爱的基础,也就是说他有心讨她做老婆。她长得很标致,水灵灵的标致,眼睛很大,脖颈很细,可以看出她从小就习惯了娇生惯养。毕竟女人不同于男人,女人有被娇惯的天性。况且她在学识上并不比他差。至于说到她那一眼就可看出的轻,他并不想过于在乎,这种轻在绝大多数女人身上都存在着,只不过又可加以轻重之细分而已。要想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太难,否则他也不会拖到30岁还不结婚。就她了,他想,要求别太高。她走在他前面,她走路的姿态也很惟美。看着她那纤细的身段,他想,女人的轻和美是捆绑在一起的,没有谁能够拆解开。
他正这么想着,她说话了:“那叫匡小岚的女人其实不是上海人,她来自西部一个偏僻的小镇,来上海5年多了,听她说还一次也没回去过。”
“这些人从那么远的地方跑到上海来打工真的不容易。她这么长时间不回去可能是想节省着好多寄些钱回去。”
“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上海人,她操着一口上海话,不用心还真不大听得出。我当时没怎么想就让她住了下来,可是后来就有些担心,因为她毕竟是个外地人,她要是趁我不在家把我的东西全搬走我还真拿她没办法。”
“她身份证给你看了吗?”
“看了,我还复印了一分,可她要是真偷了东西我还是没处找她,她又不回家。”
“我想一般不会的。”
“这可说不定,外地人的素质都很低。”
“你刚才不还说她过意不去要做饭给你吃吗?我想她能够做到这一点就证明还可以。”
“你说这话就好像跟她认识似的。”
“我觉得你对西部的一些人存在偏见。”
“这不能怪我,”她说,“你没跟她接触过,你要是跟她生活上一两天,就会发现她有着种种可笑的东西,比方说她一开始还装着天天下去买牛奶喝,可是过去短短几天,她就不再买了,改喝白开水,说什么早晨喝一杯白开水比牛奶还有营养。”
“那是因为她要面子,故意这样说的,她舍不得喝牛奶,就只好说白开水有营养。”
“我知道她是故意这么说的,可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冯娆说,“她还有着许多可笑的一面,说出来会把人笑死。她现在失业了,还没找到工作,我问她以前是干什么工作的,她搪塞着,好歹不肯说。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她干过见不得人的行当,否则她怎么总是不肯说呢?”
“我觉得你总爱把她往坏的一面考虑,你应该想到她可能很爱面子,她以前可能在工厂里做过,也可能扫过马路,或者是在一些小饭馆里做过服务员,跟你没法比,怕说出来被你笑话,就索性不说。”
冯娆没再作声,骆羽意识到可能又惹她生气了,冯娆过了半晌才回他一句:“你为什么总要替她说话?难道我会骗你?我的素质还没她高?”
冯娆不走了,在一张石凳上坐下,骆羽也陪着坐下,坐她身边。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骆羽问。
“没。”
看得出,她在努力压抑自己的愤怒,不想跟他争吵。骆羽忘了她是一个娇生惯养型的女人。他拿起她的一只手轻轻地握着,没再说什么。过了好一阵,他才看出她总算还原了,不再生气了。他便用手搂住她的肩膀,很是温存地搂着。
她边说边笑笑地看着他,他们的脸挨得那么近,他注意到她瞅了瞅他的嘴唇,注意到她的表情突然之间开始矜持,于是他也不再说话,他在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吻了吻她。
匡小岚左手抓一瓶矿泉水,右手抓一块面包,在大街上边走边吃。她不想回去做饭,考虑到冯娆可能在等饭吃,她一连打过两个电话回去,都没人接。她心情沮丧,拖着两条疲惫不堪的腿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她已经一连找了好几天工作,自从搬到浦东的第三天,她就出去寻找工作,每到一处都碰壁而归。关键是她没有一技之长,学历又低。上海城里几乎可说每天都有着成百上千个就业岗位,然而这些都与她无关,对方都要求高学历,至少要有相关工作经验。
她把矿泉水空瓶扔进一只垃圾箱。从早上出门到现在,她已经喝掉3瓶矿泉水,却没有丁点收获。她已经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可现实是她距离这座城市不是愈来愈近,而是愈来愈远。看着街道上繁华的一切,她那固有的自卑与伤感又涌了上来。她不相信这些都是命中注定,可是要想得到这一切又比登天还难。
街道上的路灯和霓虹灯都亮了起来,她也还是不想回去。走到第一八佰伴那儿,她在一个石阶上坐下,望着熙来攘往的人群,她的自卑夹杂着孤独一阵阵袭来,简直快受不了了。越是在人多的地方,她就越是会感到孤独。她用手托着头,闭上眼睛。夜晚的街头总算凉爽了许多,她那汗湿的衣服给吹干了。
不知坐了多久,她才想到应该回去。她已经精疲力竭了,不想再去挤公交车,便狠狠心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家她才发觉已经很晚了。屋里没有开灯,看见冯娆那卧室的门缝里透出一点微弱的亮光,显然她已经回来了。她刚想过去打个招呼,突然隐约听见了说话声,很轻,她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但能够分辨出有两个人的声音,另一个是男人的声音。
她知趣地回到房里,把门关上。
后来她迷迷糊糊睡着了,她太累了,但只睡了短短几分钟,就被一阵开门声弄醒了。她听见防盗门也吱嘎嘎地开了,又给吱嘎嘎地关上,一阵脚步声响着走了出去,便听不见任何声响。她猜肯定是那个男的走了。但她并没有立刻起身,又过去好几分钟,她才拿了睡衣去卫生间洗澡。冯娆的房门还是紧闭着。
她赤身裸体地正在卫生间里淋浴,猛然间感觉像是有一个人站在身后,吓了一跳。是冯娆。
“你吓死我了。”她心有余悸地说道。
“我又不是男人,你怕我干吗?”冯娆穿着一件很薄的睡衣,站在卫生间门口笑嘻嘻地说,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出去找工作的。”
“找到了吗?”
“很难找。”
“我还以为你是因为什么事才拖到这么晚才回来呢。”冯娆说,边说边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瞅着她。“你的身段可真是漂亮,丰乳肥臀,要是给哪个男人看见,肯定不会放过你。”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赤裸着身子,一阵窘涩,赶紧转过身,把背朝向她。“你可别瞎说。”
“我没瞎说,”冯娆的样子很诚恳。“我要是能有你这样的身段就好了。”
“你的身段比我好。”她草草擦洗了一遍,赶紧穿上衣服。
“你为什么不留男朋友住一夜呢?”她设法转移话题。
“你都知道了?”冯娆很是惊讶,更多的是高兴。
“你和男朋友把声音弄得那么响,聋子都会听见。”心想到了该拿她开玩笑的时候了。
“真的?”冯娆的脸开始臊红,“你全听见了?”
她们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冯娆的脸已不再像刚才那样红了,说:“你跟我说一句实话,你第一次做那种事是不是也很疼?疼得要命?”匡小岚又是一惊,说:“我没做过呀?”冯娆说:“你别瞒我了,坦率说我今天也不是第一次,我的第一次还是在中学读书的时候,今天应该算是第二次,可我还是觉得很疼,你觉得这正常吗?”
“我不知道。”
“我都全告诉你了,你怎么还不肯跟我说实话呢?难道你长这么大就从未遇到一个让你心仪的男人?”
匡小岚低下头,她觉得再说没有就更像撒谎了。她知道在上海城里随便找一个像她这般年龄的女人问问,十有八九都做过。
匡小岚想了想,说:“好像也疼过,有那么一点儿疼。”
匡小岚打算回房间睡觉,冯娆竟还有话跟她说,“你都已经找了几天了,怎么还没找到工作呢?”匡小岚低下头,说:“我又没有一技之长,学历又不高……”冯娆点点头,“你要想找到工作,最好先学点东西。”匡小岚问:“学什么呢?”“你可以学电脑,你要是能把电脑学会,再去找工作就不会这么困难了。”冯娆似乎考虑了一下,“其实你要学电脑挺方便的,我房里那台电脑你只管去用好了,说到底要想掌握些基本的电脑知识并不难,我相信你很快就会学会的。”在冯娆的指点下,匡小岚学起了电脑。那天夜里,她忽然心血来潮说要把电脑给匡小岚学用,匡小岚还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第二天她就把电脑搬了出来,放在客厅里,说:“你随便用,只要别用坏就行。”匡小岚说:“可我什么也不懂呀?”冯娆说:“这没关系,我可以教你。”匡小岚说:“我是说什么也不懂瞎搞瞎碰的肯定会弄坏。”冯娆说:“你只要按照我教你的去做,一般不会出问题的。”
匡小岚弄不清她怎么突然之间变得如此慷慨,她肯给一个房间她白住可是出于怕做家务活的原因,那么把电脑给她学用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她想不出,为此只能理解为心血来潮。
不管怎么讲,有电脑给她学用总是好事。她从最基础的学起,怎样开关电脑,怎样操作键盘,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学习用五笔字型打字,学会打字再学别的。“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地学才不会觉得难。”冯娆说。冯娆说话算数,只要一回到家就总不忘教她一会儿,有时时间长一点,有时时间短一点。她更多的还是靠自学,冯娆找了几本电脑书给她,她便照着书上去学。她已经很多年没接触过书本知识了,怕遭冯娆笑话,说她笨,于是用心地看,看了一遍不懂看两遍,直到完全弄懂为止。几天下来她就有些入门了,而且还学得特别有意思,差不多越学越带劲。
很快她就掌握了五笔字型,她觉得这并不难,关键是记和练,在熟背“王旁青头戋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之后,反复地练上几遍,就自然而然地会了。打字过了关,她又开始学习上网,她以前从未上过网,也从不知道网络是一个什么东西,突然间浏览上网页,那种新奇与刺激带给她的激动是少有的。她没想到网络会有如此精彩,简直妙不可言。
她几乎一天到晚泡在电脑上,冯娆下班回来了,她也还是泡在那儿,不忍离去。好在冯娆见她如此好学,非但不生气,反而是赞赏有加。她想这就是读书人的优点,读书人总对好学习的人怀有一分好感或者说同感,如果不是这样,见她一天到晚耗着她的电脑,冯娆肯定会生气。经常是她回来了,可匡小岚还是占着她的电脑不放手,她从未露过愠色,最多只是友善地说,“对不起,我想写一封信,我写完信你再用好吗?”匡小岚于是赶紧让位给她。
“给男朋友写信?”
“对呀。”冯娆在电脑前坐下,边说边腼腆地笑了笑。
她知道冯娆这是要给男朋友发一封电子邮件。她对什么是电子邮件已有了一些了解。冯娆叫她也注册个信箱,她说,“不,我要这东西没用。”冯娆说,“你可以给家里发E-mail呀,给你弟弟发,这样比传统方法的写信寄信要方便得多。”她听后仍然说,“我要这个没用的,什么用处也派不上。”冯娆问,“家里没有电脑是吗?”她赶紧说道,“是的,没有电脑。”只要一提到老家的事,她就总有些讳莫如深。每次冯娆见她不愿多谈,也就不再多问。
打开桌面上“Word文档”,可看到有一栏叫“致骆羽的信”,骆羽是冯娆的男朋友,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有一次趁冯娆不在家她偷偷地点击了两下,惊讶地发现那里面竟有着好几封写给骆羽的信,都没删。那一封封信都写得很长,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热辣劲连她看着看着也觉得脸红。
她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偷看别人的情书,很受刺激。看来爱情的确令人陶醉,也的确能让人改变些什么。她想冯娆之所以肯把电脑给她学用,很可能跟爱情有关,是爱情驱使她变得豁达。看着冯娆那得意而幸福的神情,她就知道她已陷得很深。她忍不住偷偷有些醋意。
她不再看“致骆羽的信”了,偷看别人的情书本身就不光彩,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她不想再看。既然自己无法得到这些,又何必眼馋别人呢。再说多看了心里怪不舒服的。
她继续潜心学习电脑,照着书本学。一本厚厚的电脑书已给她啃去大半。突然,她在如何申请电子信箱那一节看到两排铅笔字,从字母“fengrao”上可断定这是冯娆的电子信箱。另一排则是一些阿拉伯数字与英文字母的不规则排列,她想这肯定是注册用的密码。很可能是她当初注册信箱时写下的,她肯定不记得了,否则早就会用橡皮擦掉。她翻过这一页,就像什么也没看见似的。
礼拜天,她睡到很晚才起床,这是因为冯娆在家要用电脑,她用不成了,便睡懒觉。等她打开房门,发现冯娆穿戴整齐地像是正要出发,就问:“你要出去?”
“是的,我要去公司,”冯娆说,“有个外地来的客户,说好了要在今天签合同。”
“那中午回来吃饭吗?”
“可能不会回来,你就做了自己吃好了。”
“你可真是够忙的,礼拜天也不能休息。”她嘴上这么说,内心却相当高兴每到礼拜天冯娆要用电脑,她便闲着没事干,特别难受。自从开始学习电脑那天起,她就没再出去寻找工作。出去了也是白跑。冯娆似乎也有心帮她寻找工作,说,“到时候我会帮你想办法的。”她不知道此话是真是假,但她相信学了电脑再找工作肯定会容易些,为此整天坐在电脑前,想尽可能早一天学成。这么多天没有工作她已经熬得够难受的了。
她没吃早饭就坐到电脑前,现在已是9点多钟,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吃午饭,她想留到一块吃。还好,两个小时熬下来还不怎么饿。她简单地弄了些饭菜,吃过午饭,就又坐到电脑前。她已经能用五笔字型熟练地打字了,中文Word2000的基础知识已掌握得差不多了,Excel2000的相关知识她也基本了解了一些,目前最陌生的还是网络,要想熟练地掌握网络知识,关键还得多上网。于是她开始浏览网页。
以前她也浏览过网页,次数不是太多。她知道上网是要交钱的,以小时计算,好像要4块钱左右。为此一直不怎么好意思上网。可是前几天她听冯娆说不是这么回事,“那是电话拨号上网,跟宽带不同。”冯娆说她这儿接的是宽带网,包月,上网时间再多也还是那么几个钱。